岗位职责:
1、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划编制深度要求,负责项目概念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管理工作;
2、组织项目概念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等工作;
3、负责协调和督促规划设计单位,把控设计方案的质量和进度;
4、规划设计任务书的编制, 规划设计工作计划、设计费支付计划的制定和执行;
5、配合战略、项目拓展、招标采购部门完成规划选址意见、项目可研技术支持、设计单位的招标等工作;
6、审核规划设计条件和各项指标,规划评审技术支持,协助项目公司规划报建工作。
任职资格:
1、年龄27—38岁,城市规划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
2、五年以上规划建筑设计院编制概念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工作经验;
3、具备城市规划设计、建筑设计以及国家有关设计规范知识,熟练使用设计软件;
4、较强的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新规划设计理念有较强的吸收能力,并能运用于工作中;
5、较强的沟通能协调能力以及对规划设计单位的监督管理能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