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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转发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www.jianzhujob.net 时间:2010/11/27 阅读:4057次

湖南省转发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

湘建办〔2003〕75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建工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建设部建市[2003]8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过渡期内,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继续加强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的管理,并按规定开展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项目经理的素质和管理水平;要继续加强项目经理的市场行为的监管,对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经理必须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并按照《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试行)的规定予以公示。   

二、过渡期内,企业聘用的小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严格按照湘建[1998]建字第139号《湖南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八条三级项目经理标准考核后聘用,不得降低标准。企业聘用的小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聘用后10天内应按分级管理程序上报所属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直厅局、省建筑业协会。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直厅局、省建筑业协会应将企业聘用的项目经理汇总情况于每月5日前按规定程序连同备案表(见附件)和软盘报建设厅建管处备案。建管处将及时在湖南建筑信息网(www.hunanjz.com)上公布。   

三、市、州企业聘用的项目经理聘用证书由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发放,省直企业聘用的项目经理聘用证书由省建筑业协会统一发放。证书由省建筑业协会统一印刷,发放部门到省建筑业协会领取并统一编号。

湖南省建设厅办公室      
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来源:www.jianzhujob.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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